现场交底的文字手续 第一, 施工现场需要保留的设备。这方面,合同双方应该把这些设备的数量、品质、保护的要求等等,用文字说明。 第二, 现场存在的问题,比如卫生间下水发现堵塞现象、电视天线信号存在问题、具有防盗功能的户门门锁损坏等等,需要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 关于现场制作或有特殊做法的确认。这方面的工作对于家庭装修的每一个工种都是完全必要的,如木工的细木工制品的造型;瓦工黏贴瓷砖时腰线的位置、油工油漆涂刷多少遍;电工线路怎样走、开关插座有多少个、在哪里、水暖工是否需要改变上下水的走向、卫生洁具是否需要移位等等。文字能够表达清楚的,用文字就可以了。如果用文字难以表达清楚,就需要用说明性的草图或正规图纸来做出更深入的说明。
第四, 合同的甲乙双方应该清楚的是,现场交底时达成的书面共识,属于协议式文件与家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在施工以及以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必须遵守的。
材料进场验收 对于装修材料的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验收并签字认可。材料验收单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数量等有关内容标注清楚,材料验收时,公司的质检人员应到场并主持验收工作,如由施工队代行验收,公司应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另外,验收的材料应与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相符。
材料采购以后,采购方就需要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准备对材料进行验收。而且这个验收最好是安排在材料进场时立即进行。所以,约定验收时间非常必要。以免出现材料进场时,另一方没有时间对材料进行验收,影响施工进度。
验收程序必须严格:验收人对合同中规定的每一个材料约定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材料质量,材料规格,材料数量。
合同中规定的验收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如果检查结果材料合格,验收人就应该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这样做才是一个较完整的过程。因为,笔者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业主在材料进场时对材料进行了验收,但是当时没有履行必要的手续。事后,业主又反悔了,而且对自己的验收结果不认账。但是,由于另一方没有证据在手,对这样的结果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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