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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下井采煤工,得了骨质曾生,腰间盘突出,可以要求调单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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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9 21: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省宿州市 电信
下井采煤工,得了骨质曾生,腰间盘突出,可以要求调单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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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9 22: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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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06: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联通
你好!
    井下采煤属于特殊工种,男退休年龄为55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目前,一般情况下的“劳动关系”都是由合同约束的。如果合同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你的个人需求一般只能通过重新协商来解决,否则,用人单位“也许会”找个理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从法律规定的要求来看,用人单位如果要这么做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上的要求才合法,这个程序是“另行安排工作”。所以,从这一点来说,如果你的疾病导致你确定不能从事目前的工作,用人单位其实是有义务为你“另行安排工作的”,这一点,是可以作为你本人提出调整工作的理由的。无论如何,你都可以提出调整的要求,单位如何应对,就不好准确判断了。假如他另行安排了一个你“不能从事”的工作,是不是也有可能呢。

    以下是法律规定,你自己看一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执业用名:张亚军┇  QQ:356091469┇  1303061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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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21: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电信
没机会了,只能给你安排点轻巧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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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3 08: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移动
来看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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