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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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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11: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省淮北市 移动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濉溪县经济开发区迎春路与巴河路交叉口
建设项目概要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48720.30 万元,在现有工程厂区内及周边新增用地36.02 范围内,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工程内容为对现有6万m3/d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扩建4万m3/d污水处理工程,扩建1.5m3/d化工集中区废水预处理工程,扩建中水回用7m3/d。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处理规模10万m3/d,全厂回用水总规模是7万m3/d。综上,外排水规模是3m3/d,处理后的尾水经4.2km管道排入萧濉新河。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 王晓林
联系电话:13866899866
通讯地址:濉溪县经济开发区迎春路与巴河路交叉口
三、公众调查意见表
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地址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qEocjt9U3hKoyV4-qaNgA
提取码:k32y。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或者当面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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