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打工仔 发表于 2024-4-15 16:44:57

濉溪县双堆集镇邹圩村芦沟村压煤搬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濉溪县双堆集镇邹圩村芦沟村压煤搬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完成,现将调查报告(公示稿)公布如下:地块名称:濉溪县双堆集镇邹圩村芦沟村压煤搬迁地块占地面积:87182m2地理位置:濉溪县双堆集镇306省道东侧、009县道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840343°,北纬:33.446561°
土地使用权人:濉溪县双堆集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未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濉溪县双堆集镇邹圩村芦沟村压煤搬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